扬子晚报讯(记者 马祚波)继今年5月初江苏省直公积金扩大使用范围、延长实施期限后,6月30日南京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《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》,将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由南京都市圈扩展至全江苏省,并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。
记者了解到,将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扩展至江苏全省,是指在现有南京都市圈所涉区域(镇江市、扬州市、淮安市、常州市、芜湖市、马鞍山市、滁州市、宣城市)的基础上,增加在无锡市、徐州市、苏州市、南通市、连云港市、盐城市、泰州市、宿迁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。上述各城市的公积金缴存人,在南京市购房均可以向南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在具体操作上,异地贷款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“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”获取“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”,并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快捷申请办理该项业务。异地贷款的申请条件、办理流程、贷款额度、首付款比例及贷后管理等事项,均按照《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与此同时,6月30日出台的南京公积金新政还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,在江苏省各城市购买自住住房,可以参照在南京市购房的相关政策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,不再受缴存人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。此外,对于南京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,由此前的20年延长至30年。
记者注意到,今年以来南京公积金政策持续“松绑”,3月份推出“家庭互助式新政”,允许父母、子女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;5月调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至2.6%,创下历史最低水平,有效降低买房人负担。市场人士表示,江苏多地陆续出台楼市新政,不仅呼应住建部“因城施策”的调控导向,也体现了政策落地的精准性,全面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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